来电人反映:庆云县四中北侧第一个十字路口处,在青年街路南的一盏路灯损坏多天,无法开启照明,已影响夜间出行,但无人维修。来电人望主管部门核实调查予以协调,尽快维修路灯。
回复:经我县城管局调查核实,接到来电人反映问题后,我县城管局立即安排路灯管理人员对该处路灯进行了维修。来电人反映问题已解决。
来电人反映:宋官屯街道宋官屯小区东侧道路(道路没有名字),每天下班时间均有很多商贩占道经营,影响车辆正常通行。遂希望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对此处商贩来管理,确保车辆及行人正常通行。
回复:该承办单所反映的问题所在地于2012年由市执法局牵头,是经市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便民摊点群之一。(宋官屯小区东门门前道路东侧为市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便民摊点群,西侧为宋官屯社区自行划线规范的摊点范围)
一、现由开发区城管执法人员和宋官屯社区工作人员共同管理,规范商贩在该路段东西两侧线内经营,同时宋官屯对商贩进行收费管理,自后期暂停收费后,便由我局自行管理至今。
二、现在我局已向上级部门上报在宋官屯小区附近设立便民农贸市场的申请,正待审批。
下一步,由执法人员将与宋官屯社区工作人员共同加强该路段东西两侧商贩的管理,规范其营业范围,确保车辆正常通行。
来电人反映:乐陵市朱集镇八里庄村内出现停水的现象,咨询工作人员一直无人给予管理,来电人表示极度影响正常的生活,对此不满。望有关部门调查核实,给予协调尽快恢复供水。(自来水)
回复:云红八里庄欠费3818元,我公司多次催要无果,无奈之下采取暂时停水处理,在各方协调下在4月21日下午18:00恢复供水,我公司工作人员正在与村内积极协商,如仍然不能交齐水费,将会再次采取停水处理。
联系来电人,将相关情况向来电人解释说明,其表示理解,如再有疑问,可与我们直接联系(6268706),我们将对其合理诉求做进一步协调处理。针对来电人反映的情况,我们积极督促相关单位加紧解决此问题。
来电人反映:2013年5月12号,家属刘某在平原县前曹镇林庄农村信用社办理妇女创业贷款5万元,2014年5月份已还款,但利息至今未归还,对此表示不满,遂希望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尽快归还利息。
回复:妇女创业贷款贴息该专项资金已拨付至在2014年3月22日之前还款的用户,资金已贴付到位。3月22日之后的资金还不到位。请来电人耐心等待。
4月22日10:16我室再次回访,我们向来电人告知以上情况,来电人表示理解。
来电人反映: 4月21日11点左右,来电人在沿街房前清洗地毯时,陵城区城管大队的工作人员忽然出现,将来电人清洗的地毯没收,并在开车离开时将来电人婆婆及孩子撞倒,对来电人先生进行殴打,来电人表示十分不满,希望有关部门调查核实,要求城管方面对自己的行为给予合理的解释。
1、该商户将崭新的地毯长时间摆放至门口,并非在清理地毯;2、执法队员依法对物品进行没收时,其家人抱着孩子阻挡,拽住毛毯不放,严重妨碍执法;执法车辆开动,家人抱着孩子拽着车躺在地上耍赖;3、该商户男主人突然冲向驾驶室,对执法车司机进行殴打,执法队员遂将其带离。
经回访,告知来电人需遵纪守法,但有执法乱象发生时可随时拨打热线反映情况。来电人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来电人反映:宁津县时集镇博沟张村某村民2015年自家种植7亩棉花,前期村委会广播上报棉花种植培养面积,由于自己疏忽,未及时上报,现咨询能否给予补报棉花种植培养面积。望主管部门调查核实给予明确答复。
回复:经时集镇政府调查,和来电人已取得联系,目前正在调查核实中,如果情况属实,我们会如实向上级申报。
来电人反映:自己4月19日在马市街老字号家常菜就餐,用餐后发现该店馒头干收费偏高,来电人表示十分不满,希望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对该店的价位给予管理。
回复:物价局答复:我们与投诉人做了沟通、了解之后,问及有什么诉求时,其表示最大的目的是提醒其他消费者引起注意,避免再发生类似情况,别无其他要求。我们已责令该快餐店,做好明码标价,自觉接受社会及众多购买的人的监督。经回复,来电人表示理解。
来电人反映:1、禹城市辛店镇北街村民周某将其房屋后面的排雨水的涵洞封堵,影响雨季道路的排雨,对村民生活造成不便,且雨水容易损坏道路,对此不满,望主管部门核实,帮助疏通该涵洞。2、且其将房屋东侧的道路两侧占用种植粮食,影响村民出行,望主管部门核实,帮助制止在占用道路种植粮食行为。
回复:经辛店镇调查,经村干部到现场查看,周某房屋后有一些砖,已告知周某在雨季来临前移走,不能影响排水。来电人反映屋屋东侧已硬化,没有种植庄稼。来电人若对答复结果不满意,可以公开信息,或拨打电线进行反映,我们将继续调查,做好解释答复。经回访来电人表示部门已联系,对结果满意。
来电人反映:2月26日驾驶车辆在临邑县G25与长深高速交叉口时,临邑县高速交警开据一张200元罚款,罚款原因无法查看,多次至临邑县交警队缴纳时,工作人员告知系统查询没有该违章,现又告知本人有该违章,需缴纳200元滞纳金,对此表示不解,来电人表示非本人不愿意缴纳罚款,而是前期缴纳罚款时,系统未查询到该违章,对此表示不满,望主管部门调查核实,要求给予未及时上传违章一个合理解释。
回复: 我室于4月21日下午17:34与来电人取得联系,来电人表示,其反映的是在临沂市产生及处理违章的问题,我室对临沂市属地问题没有干涉的力度,已告知来电人可向临沂市反映,来电人对此无异议,对我室工作表示理解。
来电人反映:本人前期在夏津县新盛店镇霍庄村秦发禽业发展有限公司做包装工,该公司拖欠自己2015年8月-10月的工资5000多元,一直不予发放,多次索要未果。望有关部门调查核实,给予合理解释。
回复:经调查,来电人所反映的情况属实;我县人社局监察大队对该公司拖欠职工工资报酬一事,已进行了立案,该案件的调查、处理决定已进行完毕;按照《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被执行人在收到《行政处理决定书》60天内未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为提起诉讼,并在期间未履行行政处理决定的,该机关将按程序将案件移交法院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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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5日,山东省重点文化产业项目签约暨首届山东省文化企业30强发布仪式举行。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景文新出席中国 德州鬲畔书画艺术小镇个项目的签约仪式。在此次项目签约中,我市签约项目为中国·德州鬲畔书画艺术小镇项目,该是我市致力打造的集书画艺术创作经营、文化旅游演艺、文化艺术创客孵化等于一体的特色文化产业项目。[详细]